关于举办民政领域殡葬标准化管理培训班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6-14 15:42:36 人气:248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民政厅(局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、各有关单位:
按照《关于印发贯彻实施<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>行动计划的通知(国市监标技发〔2022〕64号)》《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(民发〔2022〕58号)》《关于印发<中国殡葬协会2023年工作要点>的通知(中殡协文字〔2023〕1号)》和《北京社会职业管理学院(民政部培训中心)职业培训管理办法(试行)(社职院〔2022〕31号)》等文件要求,为加快标准化在殡葬业务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,推动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,使殡葬管理和服务人员,进一步深入理解标准化作用和意义;了解殡葬标准化体系建设;掌握标准化的管理应用;克服领导重视不够、标准化意识不强、手段方法陈旧等问题。为此,拟由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中国殡葬协会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(民政部培训中心)共同举办“民政领域殡葬标准化管理培训班(第一期)”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拟于2023年7月2日(下午报到)~2023年7月8日(上午返程),共计7天。
二、培训地点
培训地点: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(民政部培训中心)大兴校区培训楼。
培训地址: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(东门进)。
三、培训对象及人数
全国各地民政部门相关领导或负责殡葬标准化工作人员及业务骨干;殡仪馆、公墓和殡葬服务中心管理人员;社会企业、服务机构和殡葬设备用品单位负责人等,共100人。
四、培训内容
殡葬标准化相关政策法规解读;殡葬标准化体系建设;殡葬标准化管理与实施;标准化理论与实践;解读殡仪馆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;解读殡葬领域国家职业技能标准;解读《殡仪馆职工安全防护通用要求》;殡葬行业疫情防控知识讲座;殡葬标准化管理经验案例分享(标准化试点成效,国家标准试点单位);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、北京市八宝山殡仪馆实地教学等。
五、报名时间与方式
报名时间:6月1日8:00~6月26日16:00
报名方式:
使用浏览器搜索登陆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(网址:http://ycpx.bcsa.edu.cn/),点击“在线报名”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统一在线报名,完善报名信息后通过支付宝在线支付完成报名(完成报名后请第一时间进入个人学习中心,进入报名的项目,点击“立即学习”,入群二维码在右侧公告简报里)。
六、培训费用
本次培训为社会化收费培训班,学员需缴纳按照:550元/人/天标准,6天共计3300元/人(含食宿费、资料费、专家费、证书费、场地费等),食宿统一安排,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。
七、培训组织实施
(一)培训管理
为方便培训管理,民政部培训中心将组建微信群(网站报名成功后将自动弹出入群二维码),多级联动,多方协同,共同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(二)组织管理
本次培训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培训活动,设1个班级,共100人。同时设班级管理员(班主任)1名,负责本班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,班级管理员由民政部培训中心相关负责人担任。进行督学促学,保障培训学习进度和实效。
(三)开展培训
按既定培训日期,根据培训班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,组织学员参加集中培训。培训期间,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《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》的通知,严格培训班管理工作。并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,结合参训人员学习特点,拟以课堂讲授与实地教学相结合,提升培训质量。
(四)培训质量评估
培训结束后,针对培训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效果以及培训组织管理进行综合培训质量评估。将评估结果作为教学改革的依据,不断优化培训方案,提升培训效能。
(五)颁发培训证书
学员按规定完成培训内容,经考核合格,颁发中国殡葬协会及民政部培训中心双方印章的培训结业证书。
(六)总结归档
培训班结束后1个月内,将培训方案、培训通知、学员手册、学员签到表、培训班决算单、培训总结、学员满意度调查评估问卷等收集归档、留存备查。
八、其他要求
(一)请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民政厅(局)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管理责任,做好人员选派等工作,并指定负责人。
为保证培训质量,请各参训学员所在单位要做好学员学习期间相关保障工作,培训期间,原则上不安排工作,为学员学习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。
(二)培训期间一律不得外出,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,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,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/5的,按退学处理。
(三)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定,服从学院管理;自觉遵守课堂纪律,认真做好笔记;坚决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的精神。
九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
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:王志强
民政部培训中心:王老师、尹老师
联系电话:010-80206805、13810948742、18511909869
邮 箱:wangziyu@bcsa.edu.cn
中国殡葬协会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
(民政部培训中心)
2023年6月1日
编辑:李茜蕊